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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柳岚入选武汉市第四届“普法网红”

【字号:    】        时间:2020-12-03      

  本网讯(通讯员 刘诚睿)“保护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一直以来是我们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12月1日下午,武汉市第四届“普法网红”大赛产品发布会在武汉会议中心召开。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原创普法短片《不良“校园贷”我们“不约”》成功入选本次发布会,检察官柳岚成为“普法网红团”成员,正式出道!
  柳岚,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活动贡献突出个人,武汉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本次大赛由全市征集普法产品,结合作品选出普法网红,大赛在全市掀起学习民法典、创作普法产品的热潮。400多件普法产品参与海选,55件优秀作品在网上进行了展示,吸引了5万多人观看。35件阅读量靠前的作品进入大赛网上点赞环节,6天时间,7万名网友参与。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入选作品《不良“校园贷”我们“不约”》为自编自导自演,该作品采用“检察官+大学生”真人演绎实际案例的形式,通过真实展现现实校园生活中的套路贷陷阱,生动普法。视频中,开宗明义介绍校园贷的危害,用浅显易懂的顺口溜揭开校园套路贷的面纱,简短押韵的句子提示大学生该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被侵害,让他们看懂、明白、记得住、学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