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树华老战士家中,陈兰芳详细询问了解了老战士的参军经历、高龄补贴发放、子女以及身体状况等情况。代表院党组对他为保家卫国、军队建设和蕲春检察事业发展所作出的巨大贡献表示感谢,叮嘱老人要保重身体,保持良好心态,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美好生活,并亲手为老人戴上承载着无上荣光的纪念章。
83岁高龄的老战士陈树华仍精神矍铄,当听说国家为其颁发纪念章,激动地潸然泪下。“感谢党和政府给我颁发了这枚珍贵的纪念章!感谢院党组对老同志的关心和慰问!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的祖国会越来越强大,大家的日子会越过越幸福!”老战士陈树华说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伟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必须永续传承、世代发扬。纪念章激励着蕲春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志愿军老战士学习,发扬伟大抗美援朝精神,锻造坚定信念、激扬战斗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
据了解,陈树华同志1956年2月参加入朝作战,1958年回国,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1982年3月转业至蕲春县检察院,先后在批捕科、监所科任职,1990年任该院第一任乡镇检察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