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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大 中 小】 播报 时间:2025-06-30 作者:
2021年,刘某伪造中铁某局公章、项目函等材料,冒充“内部领导”,谎称手握地铁装修等工程,通过同伙喻某、韩某(另案处理)牵线,以收取保证金、介绍费为由诈骗5名被害人240万元。为拖延时间,刘某编造“方案调整”等借口,后虽归还部分款项,仍有137.45万元未退还。2023年9月,被害人报警。警方从刘某车内查获5枚假公章,喻某随后投案。
大悟县检察院审查后,于2024年12月19日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定,刘某、喻某虚构事实骗取钱财,数额特别巨大,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