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柯夭娥、案件承办检察官汪雪峰协同大冶市妇联家调委主任,来到这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胡某某所在社区的党员服务中心,对胡某某展开案件回访和心理疏导工作,同时邀请该社区妇联负责人、楼栋网格员共同参与,以“检察+妇联+社区”的联动模式,让关怀既有司法力度,更显人文温度。
此前,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然而,案件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检察工作的终止,检察团队始终牵挂着受害人胡某某的身心状况,于是主动上门回访,给予她关怀与帮助,将司法温度传递到群众心坎上。
在温馨的座谈氛围中,检察官与胡某某进行亲切交流,询问其身体恢复情况和生活现状,耐心倾听胡某某内心诉求,了解她在案发后所面临的困难和心理压力。针对胡某某因案件产生的焦虑、恐惧等负面情绪,检察官从法律角度和情感层面给予安慰和鼓励,引导其积极调整心态,走出心理阴影,要勇敢向前看。
案件承办检察官汪雪峰说:“办案不能止于程序终结,更要关注受害人的关怀和帮扶。我们既要严惩犯罪守护公平正义,也要用‘检察蓝’捂热群众心,把矛盾化解、权益保障延伸到办案之后。”
今后,该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深化“如我在诉”理念,持续做好案件办理的后续工作,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对受害人的心理关怀和后续帮扶,以更优质的检察服务回应群众关切,让“检察蓝”成为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坚实屏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