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要求,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11月28日,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在该区杨溪铺镇罗沟村法治文化广场举行案件公开听证会,对一起盗窃案件拟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省检察院驻村工作队人员、村民代表等参加。
2023年10月3日中午,犯罪嫌疑人阮某某路过柳陂镇商业街,将市民陈某某停放在街边电动车储物格内的一部手机盗走。破案后,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3000元。
到案后,阮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退赔了被害人损失,获得了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态度、被害人谅解情况及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及依据。随后,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拟处理结果等事项进行了询问、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
会上,承办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分别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普法教育。
阮某某当场表示悔罪:“我做了一件蠢事!感谢大家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真心认罪悔罪,以后绝不再犯。”
“这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盗窃犯罪行为,不劳而获,侵犯了他人合法财产,这种行为很可耻。我们会遵纪守法,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旁听群众纷纷表示。
听证会结束后,与会人员和当地村民一起,参观了由省检察院援建的法治文化广场,一同学习、感受法治文化和法治文明的浓厚氛围。
“这次听证会很有意义,上门听证现场普法,引导群众修德自律、遇事找法,扩大了办案效果;同时,通过参加法治文化广场,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了法治意识。”参会的人民监督员深有感触地说。
“检察机关深入乡村召开听证会,对当事人开展法治教育的同时,也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真正将释法说理工作做到群众中去,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罗沟村党支部书记刘平说道。
省检察院驻村工作队队长蒋长顺全程观摩了检察听证会,他说:“此次听证会是乡村法治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打造法治示范村,并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的作用,通过举办巡回法庭、播放法治案事例、宣讲法治故事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启迪思想,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乡村振兴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