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朱思轩 刘泽亮 周潇)男子利用工友手机注册购物平台账号准备套取现金,但因操作问题导致金额被冻结,最终被警方顺藤摸瓜抓获。9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收到一份公安机关的回函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一名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避免不起诉案件“一放了之”。
承办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情始末。陈某和被害人周某系同事关系,今年4月的一天,陈某趁周某不备拿到手机,利用周某个人身份信息完成某网购平台账号注册后悄悄归还手机,欲将平台关联银行卡内的5000元进行提现。令陈某没想到的是,某网购平台提现需人脸识别认证,认证失败后,5000元被冻结无法提现。此后不久,周某在使用手机转账时,发现自己银行账户中无故少了钱。周某报警后,警方很快将陈某抓获。
该案被移交审查起诉时,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坦白、退赔、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陈某被不起诉后,就不用承担法律后果了吗?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对案件进行梳理,对陈某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处罚必要性进行审查后认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遂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给予陈某行政处罚。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于今年6月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优化检察机关内部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外部协作,提高行刑反向衔接办案规模和精准性,确保司法执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