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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彰显检察担当

【字号:    】        时间:2024-08-21      作者:  

  扫黑除恶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宜昌检察机关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持续深耕社会治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坚持领导带头推动

  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

  “某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后我院承办的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由上级机关指定宜昌管辖。”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耘表示,其作为承办人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侦查,与公安机关一起赴主要案发地,全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宜昌市检察院包案领导多次到五峰县指导,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全方位提出指导意见。最终,该案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一个月内快速、顺利提起公诉,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步大幅提升。

  据悉,宜昌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组织建设,全市两级院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指挥中心,立足批捕、起诉、诉讼监督3项职能,串联侦查、起诉、审判3个环节,统筹调配上下两级院和本院各部门力量,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落实领导包案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实行市县两级院领导包案,实现包案全覆盖、无死角,通过全流程指导督办,确保案件办理进度和办案质效。

  落实检察主导责任

  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

  “夷陵区检察院办理的某恶势力团伙案,是从一件普通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入手,针对群众举报,及时开展线索摸排研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通过介入引导侦查深挖彻查,最终一个披着公司‘合法’外衣的恶势力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通过承接政府征迁服务的形式渗透到农村征迁领域,不仅损害被征地村民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在宜昌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余进看来,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职责,揭开黑恶势力的伪装,出重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高质效履职贯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各环节、全过程。

  坚守办案质量底线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关键,宜昌检察机关始终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深化提前介入、实质化引导取证、线索串并研判、市级院统一把关等办案机制。2021年以来,宜昌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8件34次,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103条,依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4件137人。

  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打好扫黑除恶整体仗

  “我们在办理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时发现,我区生活美容机构存在违规从事医疗美容业务等行业乱象,于是将线索移交公益诉讼部门,公益诉讼部门经过调查分别向区卫生健康局和商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监管。”据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检察官朱晓莉介绍,卫生健康局、商务局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检查辖区内生活美容机构346家,督促117家生活美容机构341人申办健康证,建立了定期巡查、执法协作等长效机制。

  抓前端、治未病,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宜昌检察机关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融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大格局之中,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职能,参与行业乱序整治。对办案中暴露的相关行业领域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高综合治理能力水平。

  2021年以来,宜昌检察机关落实“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路径,按照问题找准、建议可行、积极有效的要求,制发涉及行业领域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3份,通过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形成以“我管”促“都管”的良好局面,为促进长效常治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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