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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检察担当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字号:    】        时间:2024-08-20      作者:  

  2021年以来,十堰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机关工作要求,坚决扛起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深入落实各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向纵深发展,为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贡献检察担当。

强化高位谋划

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序开展

  十堰市检察机关两级院党组强化担当抓落实,胸怀“国之大者”,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牢牢把握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和任务;定期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措施,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强化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建设,及时补充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组成人员,统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列出工作清单,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按期按时高质量完成。

  强化协同配合,推进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落实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专班办理、领导包案、指导把关、会商报告等机制,推进“三长”协商、案件“三同步”、案件报备等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同公安、法院、司法等其他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和定期会商机制,通过开展同堂培训、交流座谈等活动,持续统一执法司法理念,促进形成依法惩治黑恶犯罪工作合力。先后参与“大三长”“小三长”协商会12次,促进办案疑难复杂问题解决。

强化案件办理

始终以高压态势打击惩治黑恶犯罪


  十堰市检察机关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对涉黑恶案件的指导把关,牢固树立“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的办案理念,严格按照“省级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把关”的要求,压实把关责任。市检察院业务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流程、全方位对基层院进行指导,对案件定性、起诉书、出庭预案等进行严格把关,以求极致的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黑恶案件。如茅箭区检察院在办理黄某某、王某等9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案定性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基层一线指导把关,对案件定性、起诉书等集中会商,确保了该案定性准确、起诉书质量高,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

  加强对重点案件办理,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惩治行动,持续打击惩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套路贷”、软暴力催收等涉网黑势力,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黑恶犯罪,持续对“村霸”“乡痞”等农村黑恶势力加大惩治力度,依法打击惩治黄赌毒黑合流的黑恶势力。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黑恶案件9件,其中涉黑案件4件,涉恶犯罪集团案件2件,涉恶犯罪团伙案件3件,有效打击震慑了黑恶犯罪。

强化法治宣传

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十堰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要求,把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了解和掌握作为法治宣传重头戏,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扫黑除恶常态化相关知识,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对涉黑恶犯罪的辨别能力。结合检察开放日,法治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与防范养老诈骗、反电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普法相结合,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成效,发动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自觉性,形成“黑恶”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宣传活动7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份。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拍摄普法微视频,让黑恶案件承办检察官“变身”普法宣传员,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有了更直观的感知。如市检察院融媒体中心《十检说法》专栏第二期“‘坦诚相见’后的噩梦”普法微视频,以案释法、释理、释情,赢得社会各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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