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既为我们化解了难题,又给我们上了一节生动的法治课。”某涉农企业负责人李某在参加检察公开听证会时如是说。
在2022年3月的一次抽检中,李某公司的两瓶山茶油被检测出相关指标超标,相关行政单位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次月,该行政单位向李某公司送达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予以实施。整改期间,李某公司未制定召回计划,仅在公司住所张贴召回公告,致使卖出的山茶油未能及时追回。2022年8月,该行政单位依法对李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0余元、罚款6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李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催告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遂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限制对公账户资金的正常支付。
2023年12月,李某以行政处罚过重为由,向黄州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申请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调阅案卷等形式核实案件情况。检察院审查发现,该事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该公司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公司管理存在漏洞,在整改阶段,不清楚召回程序,也未主动向该行政单位询问,导致未按要求召回不合格产品。
“我不知道还要去网站上发公告,我以为贴出来公示就行了,现在公司账户受限,运营也受到阻碍……”李某称对此很后悔。
经调查,李某公司带动当地数百人就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公司发展受限,时间一长,可能会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转。
今年3月,在开展“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中,为有效化解这起行政争议,黄州区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李某详细介绍了公司整改情况和公司目前的困境,相关行政单位对当初作出行政处罚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多名听证员充分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听证会后,黄州区检察院分别向该行政单位和李某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紧随其后,该行政单位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对李某公司重新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