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吸食的毒品从哪里来的?”“是陈某义放在酒店,让我去拿的!” 2023年初,阳新县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毒品案件时,从涉案人员的口供中获得了这一重要线索。经过深入侦查,公安机关迅速锁定了陈某义的犯罪事实,并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经查,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间,陈某义分多次以1600元的价格将6颗麻果和少许冰毒卖给明某(另案处理),又将3颗麻果和少许冰毒以750元的价格卖给成某(另案处理),明某和成某用现金和微信转账的方式向陈某义支付毒资。
2023年9月14日,阳新县公安机关以陈某义涉嫌贩卖毒品罪,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从陈某义使用的手机提取的多个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均非本人持有。经比对,聊天记录中收款码收款的时间节点和购毒者向其购毒时间节点基本吻合,存在洗钱嫌疑。
意识到陈某义可能有洗钱行为,承办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取证意见书》,并多次组织案件会商研讨,逐笔梳理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有针对性进行讯问。面对大量的证据,陈某义最终承认了自己的洗钱行为。他声称:“那些用于收取毒资的微信付款码,实际上是我女朋友及其亲友的,我告诉他们那是用来刷单的。”
经过全面的证据收集和严谨的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义多次贩卖毒品,在接收毒资过程中,为掩饰、隐瞒毒资的来源和性质,使用他人的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收取毒资,并将毒资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个人消费,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洗钱罪。
2024年4月22日,阳新县检察院以陈某义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向阳新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陈某义构成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是对陈某义个人的严惩,更是对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的有力震慑。它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的坚定决心和强大能力。同时,也为广大民众敲响了警钟,提醒人们要远离毒品,切勿为了谋取私利而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