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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办理一案为两企业各追赃挽损30万元

【字号:    】        时间:2024-07-04      作者:  

  “公司成立初期就遭遇骗子,这件事对公司的影响很大。感谢检察院,帮我们追回了损失。”夏日葱茏,枣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姜曼来到当地一家实业有限公司回访时,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激动地说。近日,该院检察官向到访的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详细介绍了该案办理始末。
  

  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在境外工作期间,明知通过非法途径进行货币兑换是帮犯罪分子洗黑钱,仍利用自己和亲友名下的多张银行卡参与“跑分”,通过银行卡接收涉诈骗资金并安排境内亲友迅速取现或提现,他自己则在境外以超出正常汇率兑换外币交于他人,从中非法牟利,共计接收涉诈骗资金70余万元,包括枣阳市这家实业有限公司和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被骗资金各30万元。2023年11月,法院以赵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同时对违法所得责令退赔相关公司。

  今年,在“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中,枣阳市检察院对2020年以来已经判决生效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情况进行逐案核查比对,发现上述两家案涉公司的钱款未退赔到位。

  该院随即依法启动监督程序。通过查阅原案件办理卷宗和执行卷宗,了解涉案财物扣押、退赔情况及移送执行情况;询问被骗公司,进一步了解被侵害的财物退赔情况等,找到了该案财产刑执行的堵点。

  为推动侵害企业的合法财产尽快退赔到位,5月21日,该院与相关方面对该案所涉企业合法财产退赔事宜进行了沟通会商,提出依法快速返还涉案企业合法财产的监督意见,并就退赔企业涉案款60万元的执行问题达成共识。

  5月31日,枣阳市这家实业有限公司收到了退赔的30万元。6月4日,从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传来消息,涉及该公司的30万元退赔资金也已到账。

  “今年以来,枣阳市检察院认真落实‘检察护企’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围绕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具体专项工作,展现检察服务的温度和司法保障的力度,用心用情当好助企纾困的法治‘店小二’。”枣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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