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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交通肇事找人顶包 涉案三人均获刑

【字号:    】        时间:2024-06-19      作者:  

  近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披露了该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顶包案的详情。

  2022年8月的一天,张某开车载着朋友金某在行驶途中与龙某发生碰撞,龙某受伤,重伤二级。张某、金某将龙某紧急送医救治。张某自知是无证驾驶,怕承担法律责任,为了逃避处理,便打电话让朋友李某来顶包。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车辆受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指使李某、金某作伪证,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妨害作证罪。被告人金某、李某提供虚假证明,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包庇罪。

  法院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妨害作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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