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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检察建议“回头看”,联席会议护成长

【字号:    】        时间:2024-05-31      作者:  硚检宣

  本网讯(通讯员 硚检宣)为进一步巩固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公益诉讼成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5月27日上午,硚口区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公益诉讼“回头看”,并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联席会议。硚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树龙、第七检察部主任李汉君,硚口区烟草专卖局局长李俊波、企管办主任刘丹、专卖办副主任文明,硚口区市场监管局汉水桥所执法人员及相关人员参会。

   

  会上,硚口区烟草专卖局局长李俊波就依法打击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办理,清理中小学校幼儿园红线范围内持证户、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主体责任,以及开展对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

   

  硚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树龙重点介绍了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工作情况,并提出三部门要形成合力,探索建立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凝聚工作合力,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专项行动,为构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了该局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与会人员围绕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校园周边“红线”布局、网络售烟、案件管辖等问题展开了讨论,深入交流了协作机制建设、情报信息共享、线索推送等方面的内容,并就下一步共同开展“全覆盖式”普法宣传教育,形成多部门协同合作达成了共识。

  会后,区烟草专卖局、区人民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市场进行了走访调查,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是否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等情况,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和电子烟”警示标识。

   

  走访小组向商户发放了宣传册,并现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中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条款,以及违法案例等向商户进行宣传和解读,督促经营主体守法经营。

  下一步,硚口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多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联合治理作用,保持校园周边卷烟及电子烟销售管控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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