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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地球日 | “河湖长+检察长”,成效显著,全面铺开

【字号:    】        时间:2022-04-22      

    本网讯(通讯员:侯静怡、王雨)正值4月22日世界地球日,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共同推进经开区河湖生态治理工作,经开区检察院与经开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签署《关于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备忘录》,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工作协作、联合整治、线索移送、普法宣传6项工作机制。武汉经开区工委委员、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政府副区长、军山新城党工委书记王洋,经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洪江,汉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四海等参加会签仪式。

    去年10月份经开区院率先与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开展“河湖长+检察长”协作试点工作。半年以来,经开区院在该协作机制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以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湿地保护、岸线资源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精准实施监督,着重办理涉及固体废物污染水体、违法排污、侵占水域蓝线等突出违法案件,助力开发区河湖保护,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果。
    2021年至今,经开区院办理了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45件。以听证、磋商、检察建议方式推动多部门联动解决社会治理难题,立案办理相关案件25件,推动解决辖区内侵占湖泊蓝线筑坝拦汊养鱼问题,促成6.45亩水域重还后官湖。
    2021年至今,经开区院办理了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45件。以听证、磋商、检察建议方式推动多部门联动解决社会治理难题,立案办理相关案件25件,推动解决辖区内侵占湖泊蓝线筑坝拦汊养鱼问题,促成6.45亩水域重还后官湖。
提升政治站位,服务中心大局
    坚持积极能动司法理念,参与经开区河湖治理,督查并推进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生态治理修复和执法监督等工作事项,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
坚持能动履职,实现依法治水
    统筹运用公益诉讼等职能、两法衔接等手段,参与全区河湖治理,助力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生态治理修复等工作,共同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和管护成效。
强化宣传引导,引领法治理念
    积极开展协作机制的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公众对湖泊管理的关注和期盼,联合发布办理水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件,以案释法,积极传递法治正能量,引领社会法治理念。
   王洋副区长指出,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协作配合,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河湖共管共享理念,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切实保障“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